公告通知
关于补发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调标工资及进行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的说明
各位教职工:
2017年10月,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正式启动了我校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工作,同时完成了单位和个人的结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2017年12月6日校务会决定,启动我校事业编制参保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调标补发工资和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个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结算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处已将个人结算明细表及详细说明材料发至各单位,请各位教职工到本单位进行查对,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12月29日下午5点40前向人事处劳资与社会保险科反映。
联系电话:0731-58290174。
人事处
2017年12月26日